(續上篇)1800年底,珍·奧斯汀(Jane Austen)父親宣布退休,並決定舉家搬到巴斯(Bath)。珍因事前並未受咨訊大感震驚,甚至有她當場暈倒的說法。萬般不情願下,珍偕同父母及姐姐一行4人,離開生活了25年的史蒂文頓(Steventon),她體會到女性身不由己的無奈。
巴斯是英國西南方一座洋溢人文氣息的小城,以其天然溫泉而聞名,羅馬人也曾在此建立浴場。這座城市被溫柔的時光定格,奶油色的喬治亞式建築林立,規劃完善,街道井然有序,令人感受其優雅、溫柔、敦厚。巴斯曾是著名的度假勝地,後來備受退休神職人員及退役軍官青睞,選擇在此安享晚年。

珍與家人對巴斯不會感到陌生,他們曾多次造訪,珍父母也是在巴斯結婚,而且她舅舅也在此生活。難怪奧斯丁夫婦選擇在此定居。另外,比起史蒂文頓(Steventon),巴斯有更多社交聚會,夫婦倆人或認為女兒有更好機會獲得一段好姻緣,所以搬到此地。
珍·奧斯汀在巴斯定居了6年。她所著的六部長篇小說全部都有涵蓋這個城市,其中以《諾桑覺寺》(Northanger Abbey)及《勸服》(Persuasion)著墨最多。巴斯更有一座珍·奧斯汀中心(Jane Austen Centre) ,長年舉辦以這位才女為主題的展覽,而且每年更會舉辦珍·奧斯汀節(Jane Austen Fesitval)。巴斯也順理成章成為珍·奧斯汀書迷的朝聖地。
雖然珍與巴斯關係密切,令人詫異的是,在這段時間,她的寫作似乎陷入停產。從1794至1799年6年期間,珍完成《理智與感性》(Sense and Sensibility)、《傲慢與偏見》(Pride and Predudice)及《諾桑覺寺》三部長篇小說,另加短篇小說《蘇珊夫人》(Lady Susan)。從1801到1806年定居巴斯這6年,她沒有完成任何著作。這巨大反差,讓人費解。
種種跡象顯示,珍在這段時間,似乎度過了一段鬱鬱寡歡的日子,原因並非她討厭這座城市,而是生活不遂意之事接連發生,可能導致她無心寫作。

首先,珍·奧斯汀非常懷念史蒂文頓的生活,那𥚃有熟悉的朋友,而且比起城市的熱鬧喧嘩,她更嚮往恬靜怡人的田園風光。另外,家庭的生活開支也比以往緊張。縱使父親每年可以領取600英鎊退休生活費,但失去教會住宿而衍生的租金開銷,一家人消費力大減。
1804年,珍的良師益友安妮·勒弗羅伊(Anne Lefroy)意外墮馬喪生。她與安妮因文學而結緣,雖然年紀相差25歲,無礙二人成為莫逆。意外發生當天,剛好是珍29歲生日。安妮逝世5年後,珍為亡友寫了一首悼亡詩,足見二人交情之深。

更壞的事情還在後頭,翌年1月,父親喬治·奧斯汀(George Austen)突然病重,很快便榮歸主懷,令珍悲慟不已。
關於父女二人之間的互動,有兩件事情值得在此分享。第一,珍19歲生日當天,喬治送給她一個桃心木便攜式寫字箱。這份精緻的禮物,珍一直珍而重之。第二,珍差不多22歲時,喬治將《傲慢與偏見》寄去倫敦的出版社投稿,雖然被對方婉拒,但也反映他對女兒的認可。
父親的愛盡在不言中。以上兩件事情,足以證明喬治對珍寫作夢想的支持。

親友接連亡故,令珍經歴人生的無常。她體會到離別、傷痛與遺憾,才是生命的常態。
隨著父親逝世,珍與母親及姐姐也失去每年600英鎊的退休金,財政捉襟見肘,生活壓力令人喘不過氣,為了節省租金開支,她們搬了兩次家。幸好珍的兄弟已經長大成人,紛紛給予金錢支持,才得以勉強度日。
在父親逝世前兩年,珍·奧斯汀曾有一個改變人生的機會。1802年秋天,她與姐姐卡珊德拉·奧斯汀(Cassandra Austen)應邀前往朋友家短住,朋友弟弟哈里斯(Harris Bigg-Wither)向珍求婚,這突然其來的一幕令她不知所措,不多思索下便答允婚事。
珍很快便後悔了。當晚,她忐忑不安,徹夜不眠,反芻思考是否要退婚。哈里斯比珍年輕6歲,天生靦腆、舉止有點笨拙,說話結巴巴。不過,他不但是富家子弟,更是家業的繼承人。兩人結婚後,珍會一躍成為珠光寶氣的名媛太太,終身毋須再為金錢事煩惱,而且父母及姐姐生後也會得到保障,這天上掉下來的餡餅,乃多少女性夢寐以求又不可得?那個年代的女性平均結婚乃23、24歲,而珍已經27歲了,這可能是她人生最後一次機會能夠步入婚姻殿堂。她亦同時憂慮,剛答應求婚後又反悔,如此出爾反爾,恐怕有損兩家感情。
儘管有多個結婚原因,但退婚的理由只須一個就夠了——珍並不愛他。
思前想後,珍把心一橫,翌日早上,她硬著頭皮,向哈里斯提出退婚。之後,為免尷尬,她與卡珊德拉忽忽離開朋友住宅。

不少學者認為,珍·奧斯汀筆下衆多女角,《傲慢與偏見》女主角伊莉莎白(Elizabeth Bennet)與作者本人最接近。與珍一樣,她聰明、獨立、富幽默感、洞察力強,略帶反叛,有點兒刁鑽古怪,其行為偶爾令到父母頭痛。除了性格相近,二人的的愛情結婚觀念也頗為相似,結婚是結立在互相愛慕和平等尊重的基礎上,更要個性契合。
伊莉莎白曾兩次拒絕別人求婚。第一次的求婚者為父親的遺產繼承人哥連斯先生(Mr. Collins),他自大、浮誇,且缺乏感情之人,伊莉莎白與他個性並不契合,更毫無愛慕之心,旋即拒絕求婚。第二次求婚者乃達西(Mr. Darcy),伊莉莎白認為他態度傲漫,自視高人一等,感覺不被尊重,斷言拒絕對方。
伊莉莎白好友盧卡絲小姐(Ms. Lucas)對婚姻的想法則完全大相逕庭。她接受哥連斯先生求婚後,向伊莉莎白剖白:「你清楚我不是一個浪漫的人,從來都不是。我但求有一個舒適的家。考慮到多年施先生的性格、人脈、生活狀況,我相信我得到幸福的機會和大多數人在踏入婚姻狀態時所能奢望的差不多。(I am not romantic, you know; I never was. I ask only a comfortable home; and considering Mr. Collins’ character, connection, and situation in life, I am convinced that my chance of happiness with him is as fair as most people can boast on entering the marriage state.)」這句經典對白,讀出了那個時代無數女士的心聲。處身盧卡絲小姐的立場,家境一般,相貌平平,年紀漸長,既為了自己將來,也為了減輕父母負擔,答允對方求婚乃唯一保障。
喬治時代的女性就業市場受到社會意識形態限制。可供女性選擇的工作有限,除了家傭、廚師、家庭教師、洗衣工、裁縫、酒館老闆等工作以外,沒有太多選擇,而且薪金比男性低。神職人員、律師、醫生、藥劑師等工作,全由男性壟斷。因此,社會主流意識認為,婚姻是女性的最佳出路。
然而,珍·奧斯汀本人與其筆下的伊利沙伯,對此嗤之以鼻。《傲慢與偏見》小說𥚃,珍對婚姻的看法說得很直白:「做什麼事情都可以,沒有愛情千萬不要結婚。(do anything rather than marry without affection)」1814年,她寫信紿外甥女,也寫過類似的話:「寧願承受或選擇任何事,也不要跟沒有感情的人結婚(Anything is to be preferred or endured rather than marrying without affection.)」
雖然強調結婚必須有愛情基礎,但珍也不主張盲目為了愛情,而放棄麵包,否則後果後果堪虞。最經典的例子莫過於《曼斯菲爾莊園》(Mansfield Park)女主角范妮·普萊斯(Fanny Price)的父母。她母親不顧家人阻撓嫁給了沒有文化、修養、背景的海軍上尉,婚後二人過著窮困潦倒的日子,上尉更有酗酒毛病。生活的壓迫掏空了母親靈魂,她變得冷漠,對范妮也莫不關心。夫妻二人體驗了何謂貧賤夫妻百事哀。
珍小說𥚃那些墮入愛河最後共諧連理的男女主角都有一定的經濟基礎。愛情固然重要,但也要有現實的考量。有人認為珍太理想,她卻寧願獨身終老也堅守原則。
這段悔婚插曲,也許成為珍的人生分水嶺。在事情發生之前,假如她對要走的路仍然抱有懷疑。那麼,在此之後,她鐵了心,除非遇上真正愛慕之人,否則維持單身,努力筆耕,成為作家。
參考資料:
卡洛‧席爾茲著,吳竹華譯。《珍奧斯汀: 未婚的婚姻小說作家》,台北:左岸文化 ,2006。
Collins, Sophie. Biographic: Austen: Great Lives in Graphic Form. London: Ammonite, 2017.
Kelly, Helena. The Worlds of Jane Austen: The Influences and Inspiration Behind the Novels. London: Frances Lincoln, 2025.
https://austenprose.com/2024/02/19/jane-austen-in-100-objects-no-1-portable-writing-desk-or-writing-slope/
https://janeaustens.house
https://www.scirp.org/html/8-2820089_51099.htm#txt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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